英国上市公司365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
为加强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管理,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工作责任,将英国上市公司365实验教学安全工作落到实处,确保实验教学、科研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顺利开展,提高教学质量,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术人才,特制定本规章制度。
一、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内容
1.实验室及仪器设备、设施、用具、用品、用水、用电等安全。
2.实验教学师生人身安全。
二、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
1.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实行层级管理责任制
(1)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教学院长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,是英国上市公司365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。实验室应指定专人(兼职)担任各个实验室的安全员负责安全工作,做到每个房间都有专人(兼职)管理,安全员有权制止有碍安全的操作,纠正违章行为。要遵循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原则,做好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破坏工作,防患于未然。
(2)各系(中心)实验室责任人为各自管理范围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。
(3)实验课及实验室使用期间安全工作实行“指导教师(或科研项目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负责人)包堂制”。实验课或使用实验室期间,实验室、设施、仪器设备、用具、用品、用水、用电及师生的人身安全责任由指导教师(或科研项目和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负责人)负责。
2.实验室及实验教学安全工作管理规定
(1)加强安全教育,努力提高教师和管理人员安全工作业务水平;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对实验教师及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严格履行安全管理职责,将安全工作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。
(2)实行常规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安全工作检查制度,及时发现安全问题,消除安全隐患。安全工作检查要有专门的检查记录。
(3)实验教师负责对实验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教育,确保实验工程中人员及设备安全。
(4)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无故将实验室外借他人,进行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工作。
(5)任何教师或学生不得无故进入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教学无关的工作,如需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或完成毕业设计、学科竞赛等工作,需向系(中心)、学院、学校等上级主管部门申请,经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入。
(6)实验室不得存放任何个人物品,一经发现追究相关人员及实验室管理人员责任。
(7)任何教师或学生不得将实验室设备及物品私自带出实验室,因教学或科研等确需借用实验室物品,需向系(中心)、学院、学校等上级主管部门申请,经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,并承诺按期归还。若损坏或未按期归还,将按照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处理。
(8)实验室的钥匙应加强管理,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,与本实验室无关的人员,未经批准,不准入内。对有实验课的实验室,课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按时开门,课后指导教师确保设备、水、电(气)、门窗关好后,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关门。
(9)对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放射性及其它危险品,要指定专人管理,要有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。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、法规,合法采购、使用和保管国家明令限制的化学制剂和药品。
(10)压力容器、焊接、高压、辐射等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及有关设备,要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,落实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。
(11)电器设备或电源线路必须按规定安装和操作,严禁超负荷用电,不得擅自改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,不准乱拉乱接电线,确实需要临时接拉的电线,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,用后立即拆除,要经常检查维护线路。
(12)下班时,实验室管理人员对本实验室区域进行安全排查,严格检查水、电(气)、门窗,落实好防盗措施,关闭计算机(服务器除外)、空调、电灯、窗户、大门等,保证安全;发现火警,应在可能的情况下,立即关闭所有电闸,拨打电话119,并及时疏散学生,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,如果火势不大,用小型灭火器进行扑救。实验室所用的灭火器材,应存放于明显易取之处。安全技术人员要定期检查、更换,所有消防工具不准挪用或外借。
(13)实验室要遵守国家环保规定,严禁排放未经处理的废气、废液、废物等污染环境的有害物质,严格控制噪声污染。贵重仪器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保养,要有必要的安全防护、防尘措施。
(14)要不断改善和维护实验室的内外环境,满足实验要求。实验室环境要整洁,仪器设备、材料、工具等物品要摆放整齐、布局合理,废旧物品要及时处理,地面应无纸屑和香烟头等垃圾、无积水,墙面、门窗、管道、线路及开关上应无积灰与蛛网。
(15)实验室发生安全事故,必须及时上报系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,严禁隐瞒虚报事故,各个实验室应建立相应的应对事故的方案和措施。
(16)要定期检查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对实验室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,学校将予以表彰,对违反安全制度和实验操作规程,玩忽职守造成各类事故的,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追究事故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,并给予相应的处理。对由于违章操作、玩忽职守、忽视安全而造成重大事故的,要严肃处理,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